律师您好,有关一些劳动纠纷的问题想请教,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,谢谢~律师您好:
我2011年11月份入职,2012年2月份转正,4月3日提出5月份辞职,老板没有批准4月11日再次提出,还是不批准,并说要提前一个月,我并没有要求立刻辞职,但老板就是不批准,15日发工资是发现无故扣了590元工资,询问之下公司以内部考试不合格所扣分数从工资内减去,我认为不合理与公司讲道理,公司负责人不予理会,考试从工资内扣钱合同内没有写,且工资单上只写-590,没有缘由的,令人气愤,当时我告知公司负责人,这样给工资我接受不了,一再的辞职老板不批准我也没办法,如今给这样的工资,我没办法上班了,第二天离职,3天之后公司内部出具说明我因旷工被公司开除。5月份的15号我要找公司要回4月份半个月的工资以及上个月多扣的590元钱,想知道是否合法?4月份离职,1、2、3月份的保险从网上查明公司除1月份其余两月未交,但已从工资内扣除,应该怎样解决呢? |